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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收受賄賂共計20萬,12月4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長周某因犯受賄罪被懷遠縣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2002年,周某主審李某故意傷害致死一案,李某父親先後送數萬現金給周某。一次吃飯時,周某打電話給李父,讓其前來付賬。
2000年5月16日,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黃某妻子杜某經介紹認識了周某侄子周某某,周某讓侄子收下了6萬元。
2001年期間,周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賄賂,共計受賄數額20萬元。
2005年1月,周某提前退休。12月4日,懷遠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周某的侄子周某某獲刑5年6個月。(江淮晨報 方佳偉 王麗)標簽:受賄罪 淮北中院編輯:岳茜茜 (原標題:受賄20萬 刑庭庭長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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